文化服务系特举办学生技能竞赛《短视频创作与运营》赛项,通过竞赛培养我校学生短视频策划、拍摄及后期制作等复合型技能,提升学生审美水平、掌握规范传媒知识、强化团队协作能力,为学生提升就业水平、促进今后职业生涯持续稳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热诚欢迎全体在校学生积极参与,踊跃参赛!
主办单位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文化服务系
竞赛对象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级、2024级全体在校学生
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结构和成绩比例
本赛项内容紧扣当前现代服务业和新职业发展趋势,聚焦短视频的应用,引导参赛选手以短视频助推产业形成多领域的交叉融合,赋能更多行业发展,践行“岗课证赛”育人一体化理念。要求参赛选手基于竞赛即定的命题,开展短视频创作实践,全面考核参赛选手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竞赛内容包括短视频策划方案、短视频创作和短视频运营三个模块,综合考察参赛选手对命题的分析策划能力、短视频制作能力及短视频运营复盘能力。参赛选手根据既定的选题完成短视频创作的策划、视频剪辑、和视频运营复盘。其中短视频策划方案模块分值占比30%, 短视频制作分值占比为40%,短视频运营分值占比为30%。其中,竞赛中针对参赛选手文案创新策划能力、剪辑制作能力、短视频运营能力等专业核心能力进行考察,并考察团队是否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和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本赛项重点从家国情怀、乡村振兴、文化传承等方面展开。参赛作品应贴合赛项方向,积极向上,立意和表现方式新颖,视听语言生动活泼,用镜头宣传川蜀文化,讲好四川故事。
(二)赛项模块、比赛时长及分值配比
(三)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赛(4人1组), 竞赛方式为指定场地线下比赛。
2.本赛项全部竞赛内容为实操方式,参赛选手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赛题具体内容要求完成任务,最终形成可评价结果。
(四)提交相关要求
1.所有材料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拷贝到指定U盘,超时提交的团队失去本次比赛成绩评定的资格。
2.作品命名格式:《选题》视频制作/策划方案/分镜头剧本/运营报告/复盘报告。
3.提交的视频格式:mp4。
报名及竞赛流程
1.报名时间:5月14日—5月25日。
2.比赛时间:5月28日。
3.比赛成绩公布时间:5月30日。
4.报名方式:扫描文末二维码附件,下载并填写赛项报名表(报名表以团队为单位),提交至指定邮箱:2487019090@qq.com
5.注意事项:各系(部)限报5支队伍,每队队长(默认第一顺位为队长)决定所属系(部)。
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1.参赛选手须为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级、2024级在校学生。本赛项为团体赛,允许跨系(部)、跨专业参赛。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每队 1名指导教师。每支参赛团队由4名参赛选手组成,4名选手须为学院在校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年级不限,具体分工由参赛团队自行确定。
2.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因故无法参赛,竞赛开始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的,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赛项特点决定是否可缺员比赛,并备案。如未经报备,发现实际参赛选手与报名信息不符,取消参赛资格。
(二)比赛场地
图形设计实训室。
(三)赛场规则
1.竞赛时所用电脑等设备均由各团队自行安排。
2.竞赛过程中,各参赛团队内部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但不得和其他参赛团队人员进行讨论。
3.所有表格、视频素材、音乐、音效均提供在指定U盘中,因此,参赛学生电脑不得联网,若有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提交规则
竞赛时间结束时,所有参赛团队需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提交不予处理。
(五)成绩评定与结果公布
计分员汇总最终成绩单,经评委签字后公布。
技术规范
1.理解和运用景别、镜头运动类型、字幕、画外音等专业术语。
2.熟悉常见短视频脚本撰写方式。
3.掌握短视频用户策划、制作、发布、运营等知识技能基础。
4.掌握Audition、Photoshop 、Premiere 、After Effect等音视频软件。
5.准确理解策划方案,根据策划方案制作所需视频。
6.熟悉推广策略和推广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步骤。
7.掌握短视频的内容定位与规划、内容分发与运用推广。
8.掌握短视频平台账号搭建、合规性审核、内容发布等步骤。
建议各类设备须满足以下标准设备名称
工作站软件环境:
团体赛奖项(团体赛) 所有小组中,前70%获奖。
一等奖 按分数排名,前20%获奖。
二等奖 按分数排名,20%-40%区间获奖。
三等奖 按分数排名,40%-70%区间获奖。
竞赛须知
(一)参赛团队须知
1.各参赛团队应指定1名学生全权负责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
2.各参赛团队凭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3.参赛团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评委,尊重竞赛,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4.参赛团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指导教师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对申诉的仲裁结果,要做好带头服从和执行工作,并做好选手工作。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应根据赛项规程合理制定训练方案,认真指导参赛选手训练,培养参赛选手的综合职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2.指导教师应该根据赛项规程要求做好参赛选手的安全教育。
3.指导教师应自觉遵守竞赛各项制度,尊重行业导师、裁判、监督仲裁及工作人员。要引导和教育参赛选手对于认为有影响竞赛成绩的裁判行为或设备故障,按照竞赛制度与裁判、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或赛后提出申诉,不得在网络、微信群等各种媒体发表、传播有待核实信息和过激言论。对竞赛过程中的争议问题,要按竞赛制度规定程序处理,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竞赛规程规定的安全操作流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赛。
4.参赛选手需详细阅读赛题中竞赛文档命名的要求,不得在提交的竞赛文档中标识出任何关于参赛选手地名、姓名、参赛编号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成绩。
5.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团队要确认成功提交参赛要求的文件,评委组与参赛团队一起签字确认。
(四)申诉与仲裁
1.各参赛团队对不符合赛项规程规定或者比赛过程中有异议的,需在比赛后1小时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
2.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负责人签字。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4.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5.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
编辑:张贵鋆
校对: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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